特困人員的認定
設定依據
《民政部關于印發 <特困人員認定辦法> 的通知》(民發〔2016〕178號)
《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漢市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實施細則》(武政規〔2017〕62號)
受理條件本市戶籍" />
時間:2022-08-23 來源:武漢網whw.cc 作者:whw.cc 我要糾錯
本市戶籍人員,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無勞動能力:
1、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3、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肢體殘疾人;
4、省人民政府、省民政廳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收入總和低于本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財產狀況符合本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有關規定的,應當認定為無生活來源。
上述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凈收入等各類收入,不包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基礎養老金、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高齡津貼、優撫對象撫恤補助金等社會福利補貼。
(三)法定義務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無履行義務能力:
1、具備特困人員條件的;
2、60周歲以上或者重度殘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3、無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獄服刑的人員,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
4、省人民政府、省民政廳規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包括: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戶口本、身份證),勞動能力、生活來源、財產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情況的書面聲明,承諾所提供信息真實、完整的承諾書,殘疾人應當提供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傷殘證》)等。
申請人應當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手續。
一、發證
經審批特困人員頒發《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
二、特困供養終止
特困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終止救助供養:
1、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死亡;
2、經過康復治療恢復勞動能力或者年滿16周歲且具有勞動能力;
3、依法被判處刑罰,且在監獄服刑;
4、收入和財產狀況不再符合本辦法規定;
5、法定義務人具有了履行義務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義務能力的法定義務人。
特困人員年滿16周歲,但仍在接受義務教育或者普通高中教育(含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可繼續享有救助供養待遇。
1、江岸區 027-82739262
2、江漢區 027-8**0015
3、橋口區 027-83803893
4、武昌區 027-88938903
5、新洲區 027-89357765
6、青山區 027-68865275
7、武漢經濟開發區 027-84892955
8、武漢化工區 027-86524860
9、洪山區 027-87385521
10、蔡甸區 027-69840702
11、江夏區 027-81819260
12、東西湖區 027-83893405
13、漢南區 027-84756196
14、黃陂區 027-61006130
15、漢陽區 027-84630410
16、東湖風景區 027-86774366
17、東湖新技術開發區 027-67880756
標簽:
虛擬手機號碼 香港辦公室租金 酒店vi設計 愛幸福 幣安下載 NBA直播 絲摩網 bitget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