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繼續教育會計人員的處理。對連續兩年未接受繼續教育或連續兩年未按有關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時的會計人員,不予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登記,并責令其六個月內改正,同時通報用人單位,逾期不改的,用人單位不得聘其從事會計工作。相關信息記入會計人員誠信信息子系統。對連續兩個周期未接受繼續教育的,視為自動離崗,并予以公告。 我機構長期辦理會計證年檢,會計繼續教育等事項。 更多詳情,請咨詢! 聯系我的時候請說是在 武漢網whw.cc 上看到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