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定期登記的通知(鄂財會發[2006]16號)的精神,《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每兩年進行一次定期登記。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登記工作從2006年7月1日開始登記主要內容為:
1、持證人員完成繼續教育學時情況。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中關于“持證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不得少于24學時”的規定:
持證人員必須在證書定期登記的周期內完成繼續教育學時,需折算培訓時間的,以《湖北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參考內容、及學時折算表》(見背面)為依據。
2、持證人員獎罰情況,需提供有效證件。
3、持證人員基本信息變更。持證人員的工作單位、學歷或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和職務等信息需要變更的,均需提供有效證明和證件。
4、持證人員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
按規定未完成繼續教育學時的,不予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登記。 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定期登記工作從2006年6月1日開始,今后如果沒有特別要求將作為一項日常性工作由各地方自行安排,省財政廳不再對《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定期登記工作進行布置。
5、 繼續教育費用:因簽發機關不同在180-240元/48學時人多可以優惠的,還可以上門收證 聯系我的時候請說是在 武漢網whw.cc 上看到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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